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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自在甘去愛


兩名女同學都趕做2006年新娘,may表姐今個月都結婚喇!!希望她們幸福快樂啦!

近依兩年對婚姻真的是淡之又淡,居然對結婚毫無憧憬,對於一對又一對的新人除了祝福之外,就是打從心底的佩服,佩服他/她們的勇氣吧!說到底倆個人相處真係一點都不容易,離離合合見得太多,總覺得婚姻是一個束縛,要維繫一段婚姻更加係唔容易看著當初開開心心的結合,到最後反目互相指責,這是一種悲哀。

Jack Nicholson曾言:「If there is any realistic deterrent to marriages, it's the fact that you can't afford divorce.」無錯兩個人不結婚,分開時其中一方搬走就可以,絕對免費;兩個人結了婚,分手時就需要上律師樓,要交律師費。現時律師樓的廣告中,很多時都大字標題寫著「離婚特平!」

有一好奇怪的現象拍拖既時候反而可以開開心心,一結婚就會吵吵鬧鬧。因為拍拖可以係兩個人既事,但係一結左婚就會變左有成村人係附近,淨係應酬D親朋戚友都已經夠。

而且結唔結婚都係一張紙(婚書)的分別,如果倆個人係重視彼此間的承諾,根本就唔需要用張紙去約束。如果係要走既點都會走,關係並唔係靠一張紙去維繫。

說實在,至目前為止我真的十分享受我的獨身生活,我的肩膀時常對我說:「傻仔敏主人,我只能承受一人分量的担子,你最好唔好加多個人的担落我度喇!本身我都有少少A字啦撐唔住嫁!」無錯可苦要迫得自己甘辛苦,兩個人活得自在快樂比「婚姻」兩個字更為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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