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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仔敏議事論事 (七)

在長者援助援助方面,我是贊同政府的做法,老人生果金是表達對長者敬意的「小意思」,單從「生果金」一名便已可知道只係用黎買下生果,而且生果金係每名長者都可領取,不需經任何資產審核,即係就算你幾有錢都好,你都可以領取這個福利,錢從來無人嫌多,所以我個人認為「生果金」不需要如那些議員所講要跑贏通漲。反而我覺得可加強老人援助方面的措施,如增加老人援助金、長者日間和地區中心的名額、免費為貧困長者提供餐膳等,我想這此措施更能有效的直接支援到真正有需要幫助的長者。


 


記得在港台的一個節目裏(記不起是鏗鏘集還是星期二檔案),在節目裏主要是探討長者貧困的問題,其中一名靠賣生果和拾荒的伯伯,他只是每月領取政府的生果金,生活捉襟見肘,80多歲還要每天辛勞地奔波,看到此情此境,在電視旁的我也不禁心酸起來。


 


每一位長者都曾為社會出過一分力,若他們晚年無依,我們都應好好照顧他們,到底為何伯伯不申請社會福利署的長者援助金,直到訪問的中途,答案出現,原來伯伯 和 太太名下擁有兩間物業,40多年來物業大幅升值,看來那名伯伯不是大家眼中的貧窮長者,至於他拾荒和長途跋涉去賣生果的原因就無從稽考,或許他真正的是別人的關心多於金錢上的需要吧!


 

上述的例子就正正是我想道出的問題,扶助不等同於盲目派錢,一定要用得其所才可以幫到有需要既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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