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賤人1號

扶康會男導師在職員室內與一名弱智女院友性交,他昨於區院承認一項與精神上無力女子性交罪名,被判監8個月。法官指被告違反操守傷害事主,斥責他對應受保護的院友抱有性幻想,但有鑑他初犯和一時衝動才予輕判。

 

控罪指被告鄒富華(35歲)於去年86日 ,在青衣扶康會男職員室內,與一名33歲輕度弱智的女院友非法性交。案情指被告於扶康會擔任活動導師,案發時他要求事主進入無人的職員室內,鎖上門後命令她脫去外褲和內褲,並躺在地上與他性交。性交途中事主感到痛楚,門外亦剛好有人召喚被告,被告遂停止性交,兩人穿上衣物後離開房間,及後有中心職員與事主會面後揭發事件,其後報警。

 

我真係覺得依個男人係人渣之既「人渣」,有咩可能連智障都搞,佢犯案時有用安全套,依一點就已經證明佢係一早立心不良啦,仲要係利用自己既職權去誘騙一個心智唔成熟既人,真係賤到無人有,甘都係判得八個月實在太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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