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日本租金便宜的房子,大多交通不便,又或者很接近路軌,火車駛過時令全屋都感到震盪。如果完全沒有缺點,而租金又特平的話,日本人就稱那些為「可疑的物件」。換句話說,那個單位可能是「凶宅」。
若是「凶宅」,地產中介公司在法律上有責任向準租客說明,並在租約上註明「因特別理由,租金特平」,以避免負上法律責任。假設租客入住後真的目睹幽靈,嚇得翌日即時搬出,那單位從此就不再是「凶宅」。因為地產中介公司只須交代上手住客的事,隔了一手的話,就毋須再申報,這就是日本無凶宅的原因。況且為保障私隱,日本的「凶宅」不可像香港那樣明確公開地址。
我終於知道點解『水鬼凶鈴』內的媽媽要死…就係因為佢唔知道果道係凶宅,依一點我本人真係覺得好唔應該,你唔話比人知…人地朦查查搬入去,有咩冬瓜豆腐邊個負責先。依D野性命尤關喎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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